故事主要写了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偶然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后,跟着飞去南方的雁群,骑着饿周游了瑞典各地,最后变回原形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很多关于瑞典的历史地理文化知识。让我从作者塞尔玛.拉格罗夫的笔下欣赏到了瑞典壮丽的自然风光。塞尔玛.拉格洛夫经过四年的仔细观察和精心构思,将瑞典的历史,地理,生物和民俗等知识写在了本书里,
凭着这本书,她也在两年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本书的结尾,尼尔斯重新变成了人,同时也失去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他站在海滩上,目送着雁群飞向南方,慢慢地消失在天际。他十分希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大拇指的小人儿,再一次随着雁群,骑在鹅脖子上,飞过平原和高山,飞过平原和高山,飞过森林和海洋,遨游天下……这个画面深深的打动了我,在第一次看时略有些伤感,是的,美好的童话终究会消逝,我们必须面对现实,面对人生。但是我们在童话中获得的对美的感受,却能伴随我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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