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习得的研究发现,人们掌握语言的过程,总是能理解的比能表达的要多。换句话说,人们所能听懂的,永远比能说的要多;而所能读懂的,又比所能写的多。我们能欣赏小说和散文,但我们自己并不一定能写的出来。另一方面我们读的东西越多,我们的表达能力也会越强。正如唐代诗人杜甫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会讲母语?为什么一个中国的小孩子到了说英语的国家很快就学会了英语?其实无非是他们有大量接触语言的机会。所以我们说,学习语言,接触语言的频度比长度更重要。想一想我们自己的孩子在学习母语的时候,不到一岁就已经能听懂许多话了,到一岁多时,能逐渐断断续续地说出一点话,其原因就是,孩子有机会频繁地接触母语。所以,教学习儿童学习英语的时候,应尽可能地让他们多接触英语,而不必一开始就要求他们表达,或者非常正确的表达。这里说的“尽可能多的接触”,包括听、说、读、写等各方面。要想让儿童尽快地学会英语,就要尽可能多地让他们接触英语。无论是小学三年级开始也好,还是更早或更晚一些,关键是接触语言的频度。但是学习外语和学习母语毕竟不同。在学习外语的时候,不一定非先在口头上说的很流利,才能接触文字。语言习得的研究证明,学习第二语言的儿童在能说的很好之前,就可以读得懂书面的语言。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他们读的东西一定要与他们的生活经验有关,而且越是与他们的生活经验接近,就越容易懂。所以让学生尽可能多的接触语言时不应该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语言的难易程度。心理语言学家提出一个说法是“可理解的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也就是说,只要学生能了解的,就可以让他们听,让他们读。而且,还可以只要求学生理解,而不必立刻要求他们用说和写的方式来表达。因为人们发现,只要学生理解了听到和读到的东西,即使暂时不说不写,也是掌握语言的过程。国际上有一种比较流行的教学方法,叫“全部动作反映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就是让学生边听边做各种动作。只要学生理解教师的指令,并做出相应的反应,比如教师说摸鼻子,学生可以照教师的指令做,实际上也是在掌握语言。这种方法对儿童和初学者非常有效。
有些人认为学习外语要越少越好,要“少而精”,而且凡是书上有的就都要详细的讲,一定要学生全部掌握。其实外语学习完全可以“泛而杂”。如果人们能够了解到在掌握语言的过程中总是理解的高于表达的,而且理解也是在掌握语言,这样就会放心地让孩子多见一些语言材料,无论是听的还是读的,而不必急于要求表达。在生活当中,尤其是大中城市中,每天都会接触到许多英语,比如。文具、衣服、道路标志、电器等上面,就有许多英语。如果我们能利用这些,学生们就可能轻轻松松地学到许多英语。
不过,完全依靠“可理解的输入”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模仿还需要有表达的练习,五、六十年代,对外语教学影响最大的是行为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们掌握语言主要靠模仿。许多人相信,语言的掌握就是一个习惯形成的过程,这种观点一直到现在都影响着外语教学的方法。比如有些教师在课堂上只组织学生进行大量的机械性语言练习,或者只是要求学生反复背诵句型结构。学习语言的确需要模仿。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模仿和模仿什么。语言习得的研究证明,如果只是机械地模仿,只注意语言的形式,并不能保证学习者能在生活中真正的使用语言。比如只是要求学生注意语音、语调的准确,只要求死亡硬背句型结构,而没有使学生真正了解这些句型结构所表达的含义,学生并不能在课外使用。模仿最好是模拟生活中的真实情景,注意语言结构所表达的内容,这种模仿才是有效的。换句话说,语言的活动最好和做某些事情联系起来,让学生身临其境去使用所要模仿的语言。尤其是在结对练习、小组练习的时候,让他们根据实际的情况使用所学习的语言,学生才能把声音和语言的意义结合起来。比如在学习颜色的时候,如果让孩子们一边听颜色的词,一边让他们把书上的一幅图画按老师说的颜色画出来,他们对于颜色的记忆就比单纯口头说要好。另外,如果我们在学习食品时,让孩子在小组中说出他们喜欢吃的食物,并且让其他同学把大家说的记录下来,他们就会注意其他同学所表达的内容,这时他们记忆的最好。所以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还提出,不仅要有“可理解的输入”,还要有“可理解的输出(Comprehensible output)”。
有些教师在组织小组练习或结对练习时,总是担心学生会表达错误,担心学生的语言错误如果没有及时纠正,可能会影响学生掌握英语,今后会不断地犯相同的错误。实际上,学生并不是仅仅能模仿所接触到的语言。语言习得的研究证明,人们在掌握语言的过程中,并非像鹦鹉学舌那样。只能机械的模仿重复所接触到的语言,人们有创造语言的能力。在学习语言的时候,无论是母语还是外语,人们都会说出他们以前没有听到或读到过的句子。换句话说,人都有创造,发挥的能力。按照心理语言学家的研究,人们在学习母语和外语的时候,都会说出一些不正确的句子。比如学生在学习了He is a student.之后又学习实义动词的时候,可能会说出:He is goes to school everyday.这样的句子。但这是人们学习语言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经过一定的错误时期,这些语言的错误就可能被改正了。如果我们能理解人们在学习语言的时候,必然要经历这样一个不断犯错误的过程,我们对于学生的语言错误,就可能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不一定有错必纠,而应该采取鼓励的办法,让他们尽可能多的实践。笔者在教学的时候,经常对学生说:The more mistakes you make,the better student you will be.(你犯的错误越多,你将来就越是好学生)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因为纠正语言的错误而挫伤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否则教师就真正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对勇于实践的任何尝试,教师都应该采取鼓励的态度。也要明确的告诉学生,错误是不可避免的。要在课堂上创造一种轻松、幽默、宽容的气氛,让学生们对任何人犯的语言错误都一笑了之。心理语言学家认为,当人们的心理压力小的时候,他们学习语言就非常好。如果人们的心理压力很大,甚至紧张、焦虑的时候,即使他们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在做练习,但是所学的语言却不会进入头脑中,而是被“过滤”掉。[!--empirenews.page--]
另外,许多教师认为学生之所以犯语言错误,主要是由于不明白语法的规则。所以他们在教学时,往往倾向于详细的讲解语法规则。他们认为,只要学生明白了语法的规则,就可以讲的正确、写的正确。实际上,语言习得的研究证明,明白语法规则和能说出、写出正确的语言是两回事。换句话说,即使一个人非常了解语法规则,也不能保证不犯语法错误;甚至可能会把某项语法规则讲的头头是道,而在实际使用时仍然讲或写不正确。许多教师都会有这样的经验,比如,我们都知道she 与he区别,但是在使用时仍然免不了会说错。归根到底,还是要有足够的实践机会。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语言就像学开车和游泳一样,主要靠练习,而不是靠记忆规则。另外,孩子在学习母语时,并不是先明白了语法规则,才能说出正确的语言。比如在让小孩子做一件事情时,不可能先和他们讲语法,再让他们去做这件事。当然,学习外语,不学习语法显然也是不行的。我们并不是反对学习语法,而是提倡让学生在实践中去体会语法的用法,去归纳语法的规律。同时应该明白,儿童毕竟和成年人不同,他们理解抽象语法的能力远远不及成人,而且他们对于语法的关注点与成年人也是不同的。当然教儿童了解一些简单的语法也是必要的。特别是当他们意识到一些语法的区别时,比如为什么复数时,有些词要加-s或-es。可以让他们自己归纳一下所见过的语法现象,但是不宜讲的太复杂,否则反而使他们更糊涂。
另外,儿童学习外语的内容与成年人应该是不同的。他们喜欢玩,喜欢唱歌、画画,喜欢表演和游戏;他们喜欢动手操作,喜欢探究和想象,所以为儿童编写的教材应该充分考虑到儿童的这些特点,否则他们学习起来就会感到枯燥无味,反而会降低他们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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