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尊是人的基本需要。
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基本需要分为六个层次,即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爱的需要、归属需要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可见,尊重的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
尊重的需要可以分为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两种。受人尊重的感受当然重要,但一个具有较高自尊水平的人才更有信心、更有能力,也更有效率。受人尊重的感受转化为自我尊重后,才能对人的发展起更大的促进作用。
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尊,就不会有真正的欢乐,就难以追求爱、归属和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要,就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所以,每个人都必定追求自尊。作为父母和成人,必须关心和保护儿童的自尊。
当自尊受到威胁的时候,人会自己设法保护自尊。这种保护,可能是通过奋发图强、忍辱负重,让自己的长远成就来赢得他人尊重及其自尊;也可能是采取自我障碍的行为为自己开脱,如通过说谎来表明自己的能力以便维护自己暂时的自尊。
(二)自尊是人发展的动力
那些对自己有着积极看法、具有较高自尊水平的人,就会自觉地让自己的行为和自我认识一致起来,因而在与同伴的交往中更积极,在自然探索和社会活动中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他们要求自己会更严格,更有上进心,会在有益的氛围中高效率地学习适当的行为,同时也会明显减少那些不适当的行为。
反之,那些对自己有着消极看法、自尊水平低的人,或者认为自己在能力上不行,缩手缩脚,唯唯诺诺,消极沉沦,成了“扶不起来的阿斗”;或者不管自己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也不管自己能否在他人心目中获得好的评价,而只管我行我素,“破罐子破摔”;个别的,他们知道自己难以达到人们的期望,甚至会故意用不当行为来证明对自己的消极认识。
所以,维护儿童的自尊,是儿童发展适当行为的动力,也是减少和消除不当行为的策略。这对于孩子成长以后参与社会生活,具有特别意义。
(三)自尊是自尊心的基础,自尊心是自尊的动力
自尊心是人追求自尊的一种心理愿望,是人追求发展、勇于修正自己的不足以获得自尊的心理动力。专家认为,“自尊心是一种美德,是促使一个人不断向上发展的原动力。”
相对于自尊心来说,儿童一时失去自尊或降低自尊水平并不可怕,儿童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用良好的表现和成就找回自尊;特殊情况下,成人甚至可以利用儿童的自尊心,通过暂时降低儿童自尊的办法激励儿童发奋??激将法就是这个道理。但是,失去自尊心却很可怕,因为它失去的是追求自尊的心理动力,“哀莫过于心死”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保护儿童的自尊心,对于孩子的成长更为重要。成人可以小心地利用自尊剥夺去激励儿童,也可以用降低自尊水平以便让儿童防止骄傲,但自尊心却是必须保护的。
(四)正确对待自尊心很强的孩子
拥有自尊心固然重要,但自尊心太强的孩子也会让家长不放心。在遭到家长的批评后,自尊心强的孩子会表现出更长时间的不满,也会更坚持自己的看法和做法,显得倔强而不易驯服。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孩子不利于家长的“管教”。
事实上,自尊心强的孩子不愿意轻易盲从权威,失败后更愿意接受挑战,这样的孩子一般都有很强的社交能力和经受挫折的能力。
对于这样的孩子,不要在比较容易的问题与他争执(他的看法说不定也有道理),而应该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方面施加影响,让他感受到自己目前的幼稚和世界的复杂,回归适度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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