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长期缺位
当下的“入园难”问题如此尖锐,和政府的长期缺位有很大关系。在学前教育领域,政府的历史欠债超乎寻常地严重。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前,学前教育一直未被真正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未能获得体制内的合法身份与体制内的保障。长期以来,由于身份的边缘性与模糊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极其有限,中央政府每年投向学前教育的经费仅占GDP的0.004%。中央财政投入的缺乏与地方财政投入的不足使得学前教育的发展举步维艰,各地不仅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而且存在着分布不均、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我国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很多地区80%的教师都没有编制,导致幼儿园教师队伍流动性极高。许多教师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纯粹是为了生存,并非热爱幼儿、热爱幼儿园教育工作,在入职前后接受的相关培训很少,专业能力不尽如人意。在许多地区,即使是公办幼儿园教师,其职业幸福感也比较低,因为他们的劳动很难得到家长、社会的认同,他们能获得的在岗培训机会也比较少,工作中长期处于低水平重复状态,专业能力无从提高。高素质幼儿园教师的缺乏使原本因硬件不足导致的“入园难”雪上加霜。
2、体制改革不当
“入园难”并不是当下社会独有的问题,历史上许多发展阶段都存在。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例。那时也存在“入园难”,只是问题并不突出,因为当时幼儿园的整体结构和服务性质相对合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曾经是城市学前教育主力军的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逐步与原单位分离或停办,导致城市幼儿园数量急速减少。在农村,随着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中小学布局调整,附设在农村小学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随之停办或合并,大量农村幼儿因此离开了幼儿园。可见,“入园难”事实上不是学前教育的内部问题,而是社会系统、体制改革所引发的结构性问题。幼儿园数量的锐减、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民办幼儿园收费的飚升等都强化了“入园难”的程度。
相比其他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是一个缺乏自主性的场域,社会改革的任何方面都会影响其正常发展。各级政府曾经推行的多项改革政策是对学前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漠视,而“入园难”正是各级政府推行改革措施后不得不面对的行为后果。
3、学前教育的体制建设不到位
“入园难”是学前教育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缺位的结果。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前,我国一直倡导两条腿走路的办园方针,各级政府并不明确自己举办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政府责任不明确导致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体制等都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
从管理体制看,就学前教育而言,我国采取的是“事权在地方”的管理体制,中央政府没有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性监督机制。学前教育怎么办,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认识程度甚至长官意志,必然导致的是,各地在发展学前教育上往往自说自话,由此也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从财政投入体制看,长期以来,中央政府没有对学前教育的专项投入,地方政府的投入则严重不足,有限的投入也仅限于为数不多的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的匮乏必然导致家庭支付教育成本比重的提高,导致“入园贵”,从而使“入园难”问题进一步激化。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入园难”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若没有中央的财政支持,想依靠地方财政、社会力量来解决“入园难”,几乎是不可能的。
4、学前教育市场化办园体制的消极影响
“入园难”最主要的表现是入公办幼儿园难,入优质幼儿园难。公办幼儿园、优质幼儿园的欠缺是学前教育市场化办园体制导致的。市场化办园至少意味着两层意思:一是从办园主体角度看,政府不用办幼儿园;二是从办园方式角度看,要按市场规律办园。市场化办园的结果便是政府办幼儿园的积极性降低,公办幼儿园数量持续走低。同时,社会力量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增加,营利成为其堂而皇之的目的。政府的撤退与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增加使得原本混乱的学前教育秩序更加混乱,“入园难”问题更加尖锐。
5、人口因素的推动
进入21世纪后,“金猪宝宝”“奥运宝宝”扎堆出生,使得2009年、2010年的“入园难”问题尤其突出,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本来就有限的学前教育资源更加短缺。而且,流入人口大多入园需求多变且不稳定,为政府的人口预测增加了一定难度。
2如何解决入园困难1、提高公办幼儿的比例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结构中的比例,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的运行情况,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逐年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生的经费要同小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通过政策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加强引导,通过政府购买,对按等级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及增长政策,提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可以采取 “民办公助”的形式和途径,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减轻办园负担,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同时,采用发放“教育券”的形式,让所有的公民为孩子自由选择不同层次、性质的幼儿园,以“教育券”抵扣入园费,超出部分由其自身承担。
3、加强配套幼儿园建设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应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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