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人脑在胚胎阶段和儿童阶段发育成长,然后只有脑细胞的逐渐死亡消失,不会再有新的脑细胞生成。这种论断是错误的。我之所以认为其是错误是因为看了中国北京电视台播放的一段电视新闻报道,显简述报道内容如下:
在中国东北辽宁省的一个城市,我记不清城市的名字了。可能是阜新或抚顺吧。有一个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工伤事故:高速旋转的锯片破碎,一块碎片击中他的头部,穿过颅骨伤及大脑。电视节目介绍了他在北京宣武医院接受治疗和他和妻子回东北后康复的情况。
在积极治疗病情稳定以后,他提出:别人夫妻都经过了结婚的程序,我们为什么没有结过婚?这样的结合不好,不合规矩,难以接受。必须补办结婚手续。他妻子不管怎样说,甚至拿出结婚证,他也不认可。直到在医院里按照他的意思,举行了结婚仪式,他才心安理得的和妻子一起生活。
他的学历是中专毕业。但是在受伤后把学过的内容和有关学习的过程全部失去记忆,遗忘得干干净净!后来在妻子陪读的情况下重新学习了一遍,并且重新考试合格取得新的毕业文凭,并重新分配工作。
从这个病例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1,人脑对事物或信息的记忆是一一对应的。就是说一部分大脑只记忆一部分事务,如果一部分大脑的神经元受伤被破坏,不存在了,则大脑对这部分信息的记忆随之消失。
2,人的大脑神经原是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这个患者之所以能重新学习一遍,再一次掌握专业知识,获得学历,是因为伴随学习过程的进展,他的大脑生长发育了新的脑组织,替代了被损坏的脑组织。
3,它是重新学习原来学过的内容而不是试图学习更为高深的课程,比如一门从未接触过的外语,或艰深得多的学科,这是他的基因(先天因素)和婴幼儿时期和儿童时期大脑所接受的营养物质和脑部锻炼所决定的。大脑的能力是由这些后天因素.所决定的。如果他脑部受伤后试图学习更艰深的学科,或许他不能取得学习资格,或者不能适应学习的压力而中途退学,也未可知!
4,中国过去对儿童的聪颖程度的判断,有:“一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意思是说,小孩儿长大后是不是聪明,可培养造就成才,从一岁的时候就可以观察出来;而一个人这一生的能力如何,在他七岁的时候就可以预知。
这种说法可能是长期观察的总结,有一定可信度,但是也不一定没有例外。主要是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具备了进行正常智力劳动的物质基础,至于客
观环境是否适合他的发展,他主观上努力如何都没有进一步考虑。
我觉得大脑的发育成长于人们的整体发育成长存在某些类似的地方:你需要哪一方面的能力,在这方面进行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就会增强;反之,你不进行锻炼的那些方面,你的能力就会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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