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 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 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 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 。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 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 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 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 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二年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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