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的董先生最近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11岁的儿子为了要回自己的压岁钱,把他告上了法庭。接到儿子的诉状,董先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昨日,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法院的主持下,父子俩达成了调解协议。
1300元压岁钱被父亲拿走
董先生的儿子小武(化名)在镇海某小学读书。小武3岁时,董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协议离婚,小武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今年2月8日,也就是大年初二,董先生把儿子接到自己家里过年。家里的长辈看到孩子都很高兴,争先恐后地给小武压岁钱。那天,小武一共收到了1300元压岁钱。
小武说,收到压岁钱后,父亲告诉他,他年纪还小,这么多钱拿着不安全,不如帮他保管。2月9日早上,小武被父亲送回母亲处。但父亲临走时,并没有把压岁钱还给小武,而是告诉他“等你长大了再给你”,小武很失望。之后几天,他多次给父亲发短信,要求拿回压岁钱,但没能如愿。
“我已经长大了,我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自己可以管好自己的钱。”小武说,平时同学过生日,学校里爱心捐款,都是从他的零用钱里开销的,今年汶川大地震,他就捐了100元,用的也是零花钱。这1300元压岁钱是长辈给他的,他希望父亲还给他。在多次和父亲协商此事未果后,9月26日,小武将父亲告上法庭。
父子打官司达成保管协议
由于小武是未成年人,小武的母亲张女士作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10月24日,庭审当天,董先生没有来,而是委托了一名亲戚做代理人。
对于儿子的主张,董先生认为,压岁钱实质上是“人情债”,比如,“小武阿姨给小武压岁钱,是因为我给她小孩压岁钱”。因此,孩子压岁钱是通过家长财产的交换而得来的,不能视为是无偿赠与。“从根本上说,这1300元压岁钱应该是我的。再说小武现在跟他妈一起过,我把钱给小武,实际是给了他妈,这不公平。”
庭审中,董先生还提出,自从发生了压岁钱风波后,家里的长辈们都不能理解,“给压岁钱反而引出了一场官司”,提出要收回来,后来他就把钱都退还给了亲友。
考虑到这是一场家庭矛盾,为了把对双方的伤害减少到最低,法官力主调解。最后,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1300元压岁钱为小武所有,由董先生以小武名义存入银行,存单由董先生保管,存单密码由张女士设置。在小武18周岁生日当天,董先生将存单交给小武。
法官说法
不可随意处置孩子的财产
案子结了,话题还没完。眼看又要到春节了,这个问题绝大部分家庭无法避免。此案的主审法官说,按照传统风俗,压岁钱是春节拜年时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礼金,翻译成法律概念,这就是一种赠与行为。
一般来讲,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一经交付,不得反悔。因此,小武的长辈将压岁钱交给小武后,就视为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这1300元压岁钱应为小武所有。
同时,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夫妻虽然离异,但和孩子的血缘关系没变,对孩子都具有同等监护权。董某仍为小武的监护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董某可以随意处置原告的财产。针对这种情况,已经离异的父母可以对孩子压岁钱的使用情况进行口头或书面约定,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利用压岁钱培养理财意识
教育专家认为,在商品社会,孩子不可避免地要和金钱打交道,因此在压岁钱问题上,父母的角色是孩子的导师,应当既让孩子了解压岁钱这种习俗的含义、来历,同时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
专家建议,新的一年,是与孩子商定理财计划的最好时机。这个时候,家长们不妨把孩子目前可以支配的钱大概罗列出来,然后和孩子一起做个计划。以下这些渠道都不错:
参加储蓄:以孩子的姓名参加储蓄或购买国库券,存折写上孩子的名字,由他自己保管和使用,同时教给他们合理理财的习惯。
上学费用: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更能培养孩子的自立精神和家庭责任感。
订购报刊、学习资料:帮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购买学习用品及益智玩具:帮孩子学好功课,也有助于启迪思维。
为孩子买保险:如少年儿童终身幸福保险、医疗保险等。
献爱心:培养孩子助人为乐的精神。
给长辈或孤寡老人赠送小礼物:培养孩子敬老及扶贫济贫的美德。
贴补家用:增强孩子的家庭观念和关爱情感。这对于家有下岗人员或经济困难的家庭意义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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