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十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十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三岁前小儿教养内容和要求》等保育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为构建0-6岁一体化教育的完整体系,进一步推进本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全方位发展,倡导并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3岁前婴幼儿科学化、系统化的早期教育。目的是:探索0-3岁婴幼儿教养工作的规律;探索0-3岁与3-6岁两个学前年龄段保育教育的有效衔接;提高3岁前婴幼儿教养工作水平和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水平;提高3岁前婴幼儿及家长受指导率。
第三条:教养机构和家庭均应为0-3岁婴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尊重他们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渗透,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婴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四条:0-3岁婴幼儿基本教养理念为:尊重权利,满足需求;科学养育,教养合一;关注个性,顺应发展;有效回应,培养习惯。
1、尊重权利,满足需求
尊重婴幼儿获得身体、情绪及心理安全的权利。重视婴幼儿的情感关怀,强调以亲为先,以情为主、以爱为魂;满足婴幼儿成长的需求,自我行为方式表达的意愿,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健康愉快地发展。
2、科学养育,教养合一
强调婴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发展的基础。在开展保教工作时,应把儿童的健康、安全及养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保育与教育紧密结合的原则,保中有教,教中重保,医保结合,教养合一。促进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和谐发展。
3、关注个体,顺应发展
尊重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基本特征,把握各成长阶段的发展潜能和相应的保教重点,关注发展差异和个体差异;关注经验获得的机会和学习方式。顺应婴幼儿的学习特点,促使他们能在丰富的、适宜的环境中自然发展、整体发展、和谐发展。
4、有效回应,培养习惯
重视婴幼儿在发育与健康、感知与运动、认知与语言、情感与社会性等发面的发展节律,敏感且有效回应,适时干预并积极支持。充分认识许多的良好品质和习惯的获得均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必须密切关注,把握并创造机会,提供各种适宜的环境资源、人力资源,利用日常生活与游戏活动中的学习情景,培养婴幼儿的良好习惯,开启他们的发展潜能。
第五条:本方案的适用范围主要为全省0-3岁早期教养机构,社会机构及家庭教养可参照使用。
第一部分 教养内容与要求
一、新生儿
1.提供自然睡眠的条件。保持房间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光线柔和,洁净温馨。
2.按需哺乳。面带微笑注视新生儿,经常对新生儿进行肌肤抚触,与其交谈。
3.为新生儿勤洗澡、勤换衣裤和尿布,保持其皮肤清洁和干燥。细心看护,经常对新生儿的皮肤、大小便、脐部、眼睛等进行观察。
4.提供适量的视听刺激,让新生儿常听舒缓柔和的音乐声、玩具声和讲话声,常看会动的玩具和人脸等,适宜距离为15—30厘米。
二、1-3个月
1.顺应婴幼儿的生理节律,逐步形成有规律的哺乳、睡眠。及时添加生长所需的营养补充剂。
2.在适宜时间内进行适宜的户外活动和户外睡眠,让婴幼儿接触阳光和新鲜的空气。
3.提供便于抓握、带声响、色彩鲜艳、无毒卫生的玩具,帮助婴幼儿练习俯卧抬头、目光追视、抓握、侧翻等动作。
4.经常面对面地和婴幼儿逗引交流,引发其对亲近的人和熟悉的声音产生反应。促使其情绪愉快,培育母婴依恋亲情。
5.悉心辨析哭声,给予积极回应,满足婴幼儿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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