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打孩子的目的,让孩子清楚了为什么挨打,接下来就是什么样的错误,应该接受挨打这样的惩罚。在我的教子实践中,有两种情况孩子要挨打:第一种,同样的错误犯了两次以上,纠正过批评过,孩子也保证过,但事后不重视,依旧犯,那只能挨打;第二种,主观故意犯错,明明知道这样做产生的后果或带来的危害,却故意而为之,这样就更不能姑息迁就了。但对于女儿依依来说,几次挨打都是因为前者。
这里的主观和客观该如何区分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孩子在客厅玩耍,跑来跑去,一不留神儿,将放在茶几上的水杯,碰倒了滚到地上,杯子里的水或饮料洒了,或者杯子打碎了,这就是客观造成的错误,因为孩子无主观故意,而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才犯的错,这样的错首先要安慰孩子,而不是指责,因为这时孩子都会因为无意识的错误而愧疚害怕,同时要和孩子一起收拾“残局”,而后耐心告诉孩子,以后在客厅玩耍奔跑一定要注意,不可以再犯这样
的错误。当然,家长自己也要检省自己,以后注意,孩子在家玩耍时,尽量把东西放在安全处,放到孩子不容易碰到的地方。同样的结果,如果不是孩子无意碰倒的,而是故意将东西摔在地上,那性质就完全改变了,这种主观故意犯错,就要接受挨打的惩罚。
【案例】
樊先生近四十岁才得一子,取名杉杉,全家上下都很娇惯这个孩子。无论是哪方面,都想要给孩子最好的,在无限宠爱中长到5岁的杉杉,俨然是家里的小王子,甚至说一不二。如果没有达到“杉杉王子”的要求,惊天动地的哭喊声,一定要把爸爸妈妈的心,给哭碎了才罢休。要是欺负杉杉,那个人算是倒霉了,他不见到欺负自己的人哭,就绝对不会停止哭声。
这天,妈妈做好晚饭后,叫正在楼下和小伙伴玩沙子的杉杉回来。在楼上叫了几声,杉杉没理,妈妈只好跑到楼下去叫儿子回来。哄了很久,杉杉才不情愿地和妈妈上楼。一进屋,杉杉一眼看到桌上的木须肉,这是他最喜欢的菜,见了之后,口水马上就流出来了。也不管自己脸上手上都是沙粒,跑到桌旁就拿手抓来吃。妈妈见此情景,赶紧上前拦住孩子,让儿子洗了手再吃。
杉杉完全无视妈妈的话,依然把手伸向菜盘子。见此状,妈妈连忙挡住杉杉的手,提高音量让儿子去洗手。孩子立刻不乐意,打了妈妈的手一下,两手叉腰,瞪着妈妈,小嘴嘟着,摆出很生气的样子来。
见儿子生气的样子,妈妈觉得无限可爱,妈妈放缓语气,和孩子说,不洗手吃饭肚子里长小虫,脏兮兮的不卫生。可是儿子依然没有准备去洗手的意思。见状,妈妈也假装生气,大声地说了儿子两句,让他赶紧去洗手,脏手抓了菜,别人还怎么吃?没想到儿子听到妈妈这么说,挺起小肚子,使劲往菜里面吐了两口唾沫,吐完后还冲妈妈吐起舌头来:“就不让你们吃。”然后转身跑到厨房去了。
见到儿子此举,妈妈竟然笑出了声,还和边上的爸爸说:“看你儿子,多出息!敢和我对着干了。”转身也跑到厨房去,把杉杉拖到水池前洗手。一边洗手,一边告诫儿子以后不许再这么干,厨房里传出母子咯咯的笑声。
我不知道同样作为家长的您,看了这个故事会作何感想,是会和这个妈妈一样,只当成一个乐子,还是像东子一样给孩子两巴掌呢?
孩子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家长纵容、迁就的结果,或是家长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孩子的行为对日后有什么影响。在他们看来,这只是孩子的调皮与恶作剧,难怪只是当成西洋景来看待。这个年龄正是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阶段,不要忽略小的恶习,不然,这些恶习会越积越大,如不能正确管教和引导,很有可能孩子会走入歧途。孩子无论大小都要讲道理,这样无理取闹,必须让他受点皮肉之苦,让他记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让他认识是与非。
孩子还有一种主观犯错要引起家长的注意,家长由于各方面原因,忽略了孩子存在与情感需求,他经常要一个人面对玩具,孩子不懂怎样表达出来,就有可能故意不断惹出事端,来引起家长的注意,这种情况家长就不能再打孩子,应多给孩子一些关心。培养孩子家长还是要多一份细心,留心他们的行为变化,而不是机械地死搬教条。
也有的家长与案例中的家长做法完全相反,孩子不该挨打家长却乱打。
一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姑娘,今天特别开心,因为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她聪明。回到家,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也很开心,还答应给她做好吃的。
妈妈去厨房忙活,孩子就在客厅里来回地跳舞,以表达自己愉悦的心情,一个转圈,转过身的时候,她的裙子刮到了茶几上的烟灰缸,水晶烟灰缸瞬间坠落,变成一大片晶莹的破碎碴子。
妈妈听到客厅里的声音,赶忙从厨房跑了出来,看到地上破碎的烟灰缸,妈妈的火气顿时升腾,那是妈妈结婚前送给爸爸的生日礼物,现在被女儿打碎了。一气之下,妈妈举手便打了女儿,明知道孩子不是故意的,她却打了孩子。这个时候,妈妈很大程度是因为心疼水晶烟灰缸,它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是对自己难过心情的一种发泄,并不完全是以教育孩子为目的。试想一下,如果女儿打碎的是一个不值钱的玻璃杯,我相信妈妈是不会打孩子的。
我强调主观上的错误要挨打,而客观上的错误不要轻易打,打孩子和其他教育手段一样,都要师出有名。不是依照事情的结果严重程度而打孩子,而是看事物的性质本身而定。另外,家长要能够正确判断孩子的行为是否为主观。我们可以参照一下法律上的解释:民法上对主观过错的解释是,当事人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的合法权利带来损害,在主观上对这种损害持放任或者希望的态度。孩子的主观过错,应该是指明知道会产生某种不良后果还故意而为之。孩子的判断力必定有限,有些事虽然是故意的,但不清楚会造成很大的恶果,家长要注意区别对待,不能无端地委屈了孩子。
由于主观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孩子现在的主观故意如果不及时遏制,将来上升到法律层面,那就不是挨几巴掌打的问题了,可能是牢狱之灾。所以,家长要理性对待孩子主观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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