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群益会以10条有关儿童的法例条文进行问卷调查,测试401位家长对有关法例的认识,以答对1条为1分计算,发现并无一人可以答中全部题目,受访家长平均得分只是4.07分,当中以答中4题者居多,占34.7%;而获最高分者仅6人,均是答中7题。
较多家长答中的题目包括:家长若不提供足够食物给予16岁以下子女或赶子女出家,即属违法,共有81%能答对此题。
认识法例利管教子女
另外,也有86.5%的受访家长知道传交或借出“不雅物品”予18岁以下的人士属违法行为。至于较少人答中的题目就包括:13岁以下的儿童不可受雇,仅1.7%受访者答中;及独留10岁以下子女在家,不属违法,共20.6%答对。
小童群益会助理总干事罗淑君指出,本港家长的法律知识一向较薄弱,加上有关儿童的条文又较为零散,难以掌握,导致家长对儿童有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不足,若家长能够认识儿童法,将更有利于管教子女。她说:“多些了解,家长就更知道甚么应该做,甚么不应该做,例如本港刑责年龄为10岁,家长若明白10岁孩子都要负法律责任,就会对他们的行为较为谨慎。”
儿童法例小册将出版
罗淑君表示,为帮助社工、教师或关心儿童的人士寻找法例,该会已搜罗有关儿童的法律条文,将香港有关儿童的条例分类,在3名法律界人士及两名香港大学法律系学生合力下,编撰成《香港儿童法例小册》,并将于明年1月出版,希望藉以增加社会人士对有关法律的认识。
身为两子之母,吴太表示由于平日有上网搜索有关儿童的法律资料,因此她能答中8条以上问卷,但她认为,香港大部分家长都很忙碌,又缺乏儿童法律信息,要刻意去找才找到,因此希望政府及有关团体能派发法例小册子,或多于电视宣传,加强家长对法律的认识。
香港6成半家长不懂儿童法
家长若不提供足够食物予16岁以下子女或赶子女出家,是否犯法?几岁以下儿童不能受雇于任何工业?一项调查发现,本港父母对有关儿童的法例认识不足,甚至误解,类似的10条法律题目,6成半的家长不及格,只有不足4成家长能够答对一半或以上,显示普遍家长缺乏有关儿童法例的知识。为协助家长认识有关儿童的法例,小童群益会将于明年1月出版《香港儿童法例小册》。
小童群益会以10条有关儿童的法例条文进行问卷调查,测试401位家长对有关法例的认识,以答对1条为1分计算,发现并无一人可以答中全部题目,受访家长平均得分只是4.07分,当中以答中4题者居多,占34.7%;而获最高分者仅6人,均是答中7题。
较多家长答中的题目包括:家长若不提供足够食物给予16岁以下子女或赶子女出家,即属违法,共有81%能答对此题。
认识法例利管教子女
另外,也有86.5%的受访家长知道传交或借出“不雅物品”予18岁以下的人士属违法行为。至于较少人答中的题目就包括:13岁以下的儿童不可受雇,仅1.7%受访者答中;及独留10岁以下子女在家,不属违法,共20.6%答对。
小童群益会助理总干事罗淑君指出,本港家长的法律知识一向较薄弱,加上有关儿童的条文又较为零散,难以掌握,导致家长对儿童有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不足,若家长能够认识儿童法,将更有利于管教子女。她说:“多些了解,家长就更知道甚么应该做,甚么不应该做,例如本港刑责年龄为10岁,家长若明白10岁孩子都要负法律责任,就会对他们的行为较为谨慎。”
儿童法例小册将出版
罗淑君表示,为帮助社工、教师或关心儿童的人士寻找法例,该会已搜罗有关儿童的法律条文,将香港有关儿童的条例分类,在3名法律界人士及两名香港大学法律系学生合力下,编撰成《香港儿童法例小册》,并将于明年1月出版,希望藉以增加社会人士对有关法律的认识。
身为两子之母,吴太表示由于平日有上网搜索有关儿童的法律资料,因此她能答中8条以上问卷,但她认为,香港大部分家长都很忙碌,又缺乏儿童法律信息,要刻意去找才找到,因此希望政府及有关团体能派发法例小册子,或多于电视宣传,加强家长对法律的认识。
[信息来源:香港文汇报 2005-12-29][信息作者:曾媚]
[发布单位:香港教育厅]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http://www.jiyifa.net/zaojiao/1095972.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