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学龄前)的孩子的游戏是极其丰富的,在0~3岁年龄阶段,他们玩的游戏称为感觉运动游戏,如孩子拿了小铃反复地摇晃,跟着小球跑,把盆里的东西倒出装进等等。这时孩子的游戏主要是运用视觉、触觉、味觉、嗅觉等感觉器官和操作玩具或物体进行游戏,在游戏中孩子从运动器官、感知觉活动和使用玩具的过程中,获得快乐和满足。这种感觉运动的游戏是这一年龄阶段的典型游戏,也是孩子最早出现的一种游戏形式,它往往以个人玩的形式出现。
3~6岁孩子玩的游戏很多,有角色游戏、结构游戏、表演游戏、智力游戏、体育游戏、音乐游戏、民间游戏等等。其中以角色游戏为最典型的游戏形式。
角色游戏又称象征性游戏,这两个名字可能家长都较陌生,但这种游戏可以说每个人小时候都玩过,如拿竹竿当马骑、背着枪当解放军抓坏蛋,抱着“布娃娃”玩“家庭”游戏等等。这些游戏都是以扮演角色(即扮演骑士、解放军、妈妈等)为手段,这种扮演是一种象征性活动,如把竹竿象征马,把娃娃象征小孩,把自己象征解放军、妈妈。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一种替代,以人代人,以物代物,孩子在角色中的这种替代能力就是一种象征性功能,它表示了孩子能够在思想上把客观事物与它的意义分开,并把意义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加到另一物体上,使它成为另一客观事物的标志和象征。这种象征性功能是信息交流的有效工具,因此它是人的一种重要能力。
角色游戏所以是这个年龄阶段的重要游戏,这是因为,角色游戏是促进3~6岁孩子身心发展的主要手段。孩子到了3岁进入一个新的身心发展时期,这时他们由于语言和动作迅速发展,独立性增强,逐步产生了解父母和成人世界活动的新需要,说得简单些就是他们也想当大人。根据原苏联最近对当前孩子的希望的调查,90%的孩子认为他们的希望是“快快长大”,象大人一样去行动,去生活,如他们很想学司机开车,也想学妈妈烧饭,学医生打针看病。但他们不能做,也被成人禁止去做,因为,他们没有从事以上活动的能力。需要与可能产生了矛盾,怎么办?孩子就在他们的设想中去模仿,如用椅子当汽车,自己当司机;扮演医生用小棒给娃娃打针。孩子的身心矛盾在游戏中得到解决,他们也就在这游戏中了解成人世界,学习交往,获得知识、技能,促进语言发展,角色游戏是对3—6岁孩子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手段。
结构游戏是指孩子们用结构玩具进行构造活动的游戏。如搭积木、拼插塑积、串珠等。
表演游戏是指孩子们扮演故事、童话、诗歌等文艺作品中的角色,表演文艺作品中内容的游戏。它是一种戏剧活动,这种游戏活动区别于大人的是它的游戏性,如孩子表演“白雪公主”。它和大人的表演有所不同。孩子的表演是玩的,不那么逼真,有时候他们只表演他们记住的作品内容,突出他们特别喜欢的角色的特殊言行,他们高兴的是在表演,而不在观众,所以他们的表演只是一种游戏。
智力游戏、体育游戏、音乐游戏等都是成人为教育孩子而编制的有规则的游戏,如“奇妙口袋”智力游戏,规则是:按指定要求摸,只许摸,不准看。它是促进孩子以触觉去认识事物特征为教育目的的。这些游戏在学龄前已开始逐步进入孩子的游戏天地。但它不是这个年龄孩子的主要游戏;由于规则的要求较难,较高,它是学龄期孩子的主要形式。
3~6岁孩子的游戏仍有许多独立的个人游戏,但这时期合作性游戏开始发展,几个孩子在一起玩,互相之间学会分工与合作,共同完成游戏。这种合作不仅是这个年龄孩子的需要,还是促进孩子交往能力、形成集体观念的重要因素,所以,家长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能有游戏的伙伴,并培养孩子和同伴共同游戏的能力,这对孩子的成长将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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