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的孩子同样具有攻击能力。由于父母的疏忽,很少注意幼儿的攻击行为,还认为活泼可爱,结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他的正当维权行为成了攻击性行为。
攻击与我们意志中赞成或不赞成的行为相关——两者都与能量和目标有关,帮助我们用伤害行为和破坏力积极地把握生活的挑战。
我们大部分人要我们的孩子在他们被别人粗暴地对待时能维护他们自己的权利。我们希望他们不要打架,但如果被攻击能够对付攻击者,也就不压制。一个孩子在太多或太少攻击行为中要找到健康的平衡可能是他成长中最难的任务。
根据发展理论,攻击的冲动或驱动源自人类孩童,是心理生命力和生存的关键层面。
在第一年,幼儿常常不认为有攻击行为,而且鼓励他推、拉、或对别人使力是明显指挥能力和维权的迹象,反映了攻击的健康成熟。但9个月大的幼儿抓着你的头发,他不知道头发会受到伤害——在其他行为中可以看到以同样富于顽皮的方式行事。
只有到第二年,当孩子发展到分清“我”和“你”,他开始理解他对某人生气和对人使脸色。我们通常到第二年时才谈论一个孩子对他人的残忍或敌对。即使到那时,他仍不能知道理解他行为影响的因果或者如何调整他对别人的行为。当你15个月大的孩子猛击一个脆弱的物体时,他是在维权,而不是期盼它的结果。
有时侯父母说他们的幼儿比打或咬“知道得更多”。他们认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他被奚落时,他感到害羞。幼儿所理解的不是他伤害了谁或破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的父母不赞成他的行为。相反,当他温和地对待另一个人而受到称赞时,他知道他为此时的行为被允许而感到高兴。在他能够理解不打人或不咬人适合很多场合前,要花时间并不断提醒他。
幼儿,尤其是三岁以下的,几乎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力量。在吻和咬之间、拍和打之间、轻推和推倒某人等不会自动理解,孩子需要提醒:例如,“让我做给你看如何轻拍这个宝宝(或家里的狗或爸爸的脸)”“轻拍感到很舒服。打能打伤”;或“柔软地拍(或轻柔地拍),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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