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本无性,孩子小的时候是空白一张纸,做事什么也不知道,好事也做,坏事也做,各有一半。通常我们会把好事忽略,而坏事就痛斥不已,其实我们教训是应该的,但是不要有孩子真不争气的想法。原则要坚持,但是纠正的方法也要讲究。
两三岁的宝宝已经完全能够分清我的和你的、别人的东西和自己的东西了。从这个时候开始,就要教育宝宝,动用别人的东西时,要经过允许才可以。私拿别人的东西是很坏、很坏的行为。即使在家庭生活中,也要对宝宝提出这样的要求,家庭成员之间使用东西也要经过允许才行。
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杜绝宝宝私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一经发现自己的宝宝私拿了别人的东西,不管是大、是小、是多、是少,是否贵重都要督促宝宝去归还人家。要对宝宝讲明私拿别人的东西的危害。必要时,父母要亲自带宝宝去归还物品,并同时向人家赔礼道歉。切不要怕脸面不好看,而敷衍塞责过去。更不能搞什么“下不为例”。因为这时宝宝完全在看父母的态度,如果父母不坚决,甚至原谅、纵容,就会使宝宝的不良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有一次就有两次、三次……这一点做父母的千万不能心软。岂不知,此时父母的宽容就等于把自己的宝宝往泥潭里推!
增强欲求克制力:旧时期的成人把“穷死不乞讨、饿死不求人”视为美德,而现代青少年对欲望的克制力则差远了。他们很少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体验了。相反,满足愈多,欲求愈强烈。从治本上讲,家长要让孩子从小学会抗拒欲惑的能力,学会忍耐、克制。这一条比泛泛的道德说教更有力。
培养对损人行为的憎恶感:现代的生活方式、独生子女的环境,强化了少年儿童本来就具有的“自我中心”意识。为防止孩子“偷窃”坏习惯,应及早培养他们对损人利己行为的厌恶、憎恨感情。与孩子一起看戏剧、电影电视、观察社会现象时,要引发他们对坏行为的仇恶感情,体验受害人的痛苦。感情是行为的基础,良好的体验愈深刻,对自身不规范行为就愈具有自责力、控制力。
最后还是要提到关于教育方法的问题,首先要扭转一个错误认识,我们说因为孩子小,所以犯错误很正常,但是不等于说我们可以不闻不问,早早纠正比什么都好。另外家长要做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中爱护公物啊,克己奉公等等。家长的言行一致,作为孩子也能从这良好的环境中耳濡目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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