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公平亟待立法保障
人生始于幼学。幼儿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阶段,是身心素质奠基、行为认知启蒙、个性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随着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教育“从娃娃抓起”成为众多家长的共同认知。但由于供需关系失衡,各地公办幼儿园很“ 吃香”,托门路、找关系、拼背景成为城市孩子“入园”时常见到的现象。
有业内人士指出,“无法可依是幼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幼儿教育现在只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纲要性文件,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而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把学前教育视为一种公益性、福利性的准公共产品。把学前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畴应当是众望所归,但在当前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学前教育法》就显得十分必要。
令人感到可喜的是,日益突出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在刚刚结束的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促进公平”已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而此前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笔者以为,制定《学前教育法》要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改变“各自为战”的无序办园状态。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整体规划,以居住区域和户籍管理为参考,科学布局设点,严格办园准入,并从平衡师资调配、设定教育目标、规范教学内容、分类核定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幼教管理和纠纷裁决有法可依;二是破除“高岗填土”的不公平教育投资理念。要在鼓励少数示范幼儿园引领教改创新的基础上,重点体现向农村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的教育投资意向,以“雪中送炭”取代“锦上添花”,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实现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以满足城乡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让每一个孩子自幼享受到公平大爱的阳光。(恒初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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