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有位小学生放学回家时,搀扶一位老人过马路,不料老人被一骑车醉汉撞伤,孩子又护送她到医院,掏自己的零用钱给老人看了伤。孩子因回家迟了,受到父母的“审问”。从实“招”来后,想不到孩子的义举换来的不是肯定和赞扬,而是其父的咆哮外加两记耳光;还有其母“太傻”、“多管闲事”的责骂……孩子想不通,便把这事写成作文。老师看后拍案而起,认为如此“家教”亵渎了孩子无瑕的心灵,有悖做人的道德,于是登门为孩子“讨公道”,不料该家长竟也“理直气壮”回敬老师:“孩子在学校归你管,回家归父母管,我们怎么教育是我们家的内政,你管不着!”
上述那对家长的思想境界和处理方法虽为多数人所唾弃,但类似的心态或者不置褒贬抑或认为如今的孩子还是“少管闲事好”的人,恐怕不会太少。这就向广大家长提出了十分现实尖锐的问题:家庭的素质教育究竟姓什么?我以为,应该姓“公”为好。
近些年,社会风气不尽如人意,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使不少家长的信任、信仰发生危机,反倒不如孩子的境界高尚纯洁。究其原因:一是法制不健全。已实施十多年的《义务教育法》,虽有“家庭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之规定,却没有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方面及其法律责任方面作出任何明确规定。这说明家庭教育至今还被排除在各类教育法规以外,也就难怪那对家长出言不逊,可以“理直气壮”回敬老师了。
二是社会缺乏统一、规范的家教管理。目前,家庭教育是“没娘的孩子”,从上到下均未明确设置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这茬子事,整个家教是个“盲区”,这是与家庭教育所处的特殊地位及其重要作用很不相称的。
三是目前教育方针包括素质教育的宣传舆论不到位,许多家长根本就不了解家庭教育的真正内涵以及家长肩负的重任。如此一来,把孩子作为“私有财产”,将家庭教育视为“内政”,认为自己的孩子,老子想咋调教,就咋调教也就不足为奇了。
家庭是儿童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无论从素质教育尤其德育的时段、深度、密度、容量,还是从教育的效应来看,都有着学校和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绝对不是家庭的“内政”或家长的“私事”,小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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