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时间到了,明明却又玩又闹,不好好吃东西。妈妈要管,爸爸却说:“随他去吧,小孩子,饿了就会回到餐桌旁的。” 结果,饭后妈妈好不容易把一切收拾干净,一扭身却见儿子用一双脏手在厨房里的菜盘子里抓着吃。母亲当然不能允许,父亲却说:“饭还没有凉,让他去吃好了。”孩子认为父亲才是自己的救星,妈妈居然不让自己吃饭,真不是一个好妈妈。以后每当明明做了不应该的事都要向爸爸求救,只要用乞求的眼神望着爸爸,爸爸就会为他解围,妈妈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渐渐地,妈妈反倒没了地位,也没有了说话的余地。
这位父亲所表现出的一切并不能体现教育和指导的意义,而是有意偏袒、庇护,是一种溺爱。往往母亲正费力纠正的毛病,被爸爸一个赞许的眼神给肯定了。父母在教子问题上不能很好地沟通,造成孩子与父母之间难以协调,孩子在无形中对个别亲人产生过分的依赖。反正有爸爸撑腰,有爸爸管着、护着,妈妈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从此放任自流。孩子在父亲的支持下打败了母亲,挫败了母亲纠正他错误行为的意图,更助长了孩子的错误倾向。
有的家庭恰恰相反,父亲严厉管教,母亲却时时流露出对孩子的一种歉意。父亲刚刚教训完,孩子哭泣的泪还没干,母亲就迫不及待地将孩子叫到另一间屋中,又是发糖果,又是拥抱,仿佛孩子接受的不是教育而是无端的责难和惩罚。
实际上,无论父母哪一方过于严厉或过于放纵,若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暴露出矛盾,都会带来副作用。那么,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若夫妻之间存在分歧该怎么办呢?
斌斌是一个聪明却又十分好动的孩子,父母都是研究人员,他们对斌斌有着很高的期望,但教育方法却不同。父亲提倡启发式教育,而母亲却更偏重于高强度训练,打一下教训教训是经常的事情。父亲对此有不同看法,有时看不下去便要讲几句。
一个周末,儿子急急地跑到爸爸身边,叫喊着:“爸爸,妈妈要打我,快帮忙。”
“又为什么?”
“说我的作业潦草。”
“不用怕,让我和你妈妈谈谈。有我在,她不敢把你怎么样!”斌斌放心了,很得意地跑掉了。
爸爸妈妈对教育方式有不同的看法,这一点斌斌早已得知,而更让斌斌认为有机可乘的是爸爸愿意为自己辩护,这样斌斌可以用父亲作挡箭牌,为自己的行为打掩护。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不能意见一致,更不能相互配合,是一件憾事。而因此引起争端,使孩子能利用父母间的矛盾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就更是可悲。事实上,大多数父母在教育方式上看法有异,并非就一定会有坏的效果,关键在于父母双方应怎样处理这种分歧。
需要明确的是,父子与母子之间的关系是有相对的独立性的,虽然三者生活在一个家庭里,但并非要按照同样的模式处理关系。父亲如果不同意母亲对待儿子的方式,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或与其进行讨论,但决不该插入其中进行干涉。尤其不应该当面阻止和提出反对意见,伤了感情不说,还会让孩子不知所措。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母亲与儿子,父亲没有权利来对母子间的关系做决定,定规则。
对孩子的教育父母都有责任与权利,但并不等于一方可以干预另一方的决定。而且尽管父母都可能认为自己的方式是正确的,但究竟是否完全正确,或谁的更正确,却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即使双方在基本点上的认识一致,遇到有些具体问题也可能产生分歧,这时谁有权威来做裁决?一般来讲,现代的家庭中没有绝对的权威,父母可以按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来处理与孩子的关系。而对于孩子,就应该懂得与妈妈之间的问题要与妈妈解决,而不应去搬爸爸当救兵,这是对自己和父母的尊重。而父母不应交叉参与相互关系问题的解决,也是对孩子能处理好这一问题的信任。对来自父母双方不同的教育观点下成长的孩子,应有能力学会取舍,而不为分歧所迷惑。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父母能尊重对方的观点,不加干涉,两种方式可以和谐相处,而孩子也可以从每一对关系中获取对自己成长最大的益处。
不干涉孩子与父母任一方的关系,并不等于对儿子的求援耸耸肩,不予理睬。父亲可以帮助儿子分析一下为什么妈妈要打他,是不是孩子自己有错却不自知,如何才能避免挨打。在这个例子中当然要指出作业潦草是不对的,如果将作业写得整齐就不会挨打了。这样直接走入问题的中心而避免因方式不同引起争执,使孩子无隙可乘,可谓殊途同归。
家庭教育是一门内容丰富的科学,夫妻应共同认真学习,在实践中边做边学,统一认识,通力合作,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有所分工,有所侧重,但切忌扮不同的“脸谱”。即使发现对方教育子女有不当之处,也不要唱反调,不要把分歧暴露在孩子面前,而是事后再协调,否则会降低教育效果,不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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