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厌恶」是一个心理学专有名词,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自己得到的较少而产生厌恶情绪,即Disadvantageous-Inequity Aversion,简称DI。另一种是对于自己得到的较多而产生厌恶情绪,即Advantageous-Inequity Aversion,简称AI。
12个月大就有「公平」概念
早在2003年,美国心理学家莎拉?布洛斯南(Sarah Brosnan)和弗兰斯?迪瓦尔(Frans de Waal)就从实验中发现,小孩自12个月大起就有「公平」的概念,「因为自己得到的较少而产生厌恶情绪」更是所有人类,甚至猴子、猩猩、老鼠等动物共同的天性。 但是,「因为自己得到的较多而产生厌恶情绪」则是社会化的结果。
美国心理学家彼得?布莱克(Peter Blake)、凯萨琳?麦考利夫(Katherine McAuliffe)、菲利克斯?沃纳肯(Felix Warneken)等人本月发表大型研究,对来自七个国家、共900个4到15岁的孩子进行实验,发现孩子们在自己得到较少糖果时,都会坚持公平塬则、拒绝接受;但是在自己得到较多时是否仍然坚持公平、拒绝接受较多的糖果,则和孩子生长的大环境密切相关。
实验发现,年龄越大的孩子,越倾向拒绝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来自较先进、已开发国家的孩子,多半倾向拒绝接受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来自较落后、开发中或未开发国家的孩子,则多半会开心接受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
拒绝多拿 并非天性而是社会化
美国经济行为学家乔治?洛温斯坦(George Loewenstein)分析指出,孩子的行为其实与人类对「社会地位」的重视有很大关?。孩子拒绝自己得到较少的糖果,这种反应不只是厌恶不公平,更是一种对于自己在小伙伴中的「社会地位」受到威胁的本能反应,这是天性。
但拒绝自己得到较多的糖果,这就不是天性,而是经过社会化之后,坚持塬则的表现,这就叫做「文明」。
从赋税到司法制度,公平塬则在先进国家中是稳定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先进社会更强调公平的价值,坚持塬则的人会得到尊敬,坚持塬则的孩子会得到夸奖,学会这些塬则的孩子们,在在自己得到较多糖果时便会拒绝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塬则」比「糖果」更有价值,坚持塬则比拿到更多糖果更能巩固自己在小伙伴之间的「社会地位」。
布莱克等学者也指出,孩子对自己得到较多的厌恶感,只有在特定社会环境下才会产生。
「公平塬则」无疑是可以教育的,实验过后,更大的问题是,我们要如何为孩子营造一个能让他们学会「公平」的大环境?在现代社会中,教养子女或许已经不是关起门来的家务事,为孩子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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