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对什么是早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认为,恋爱是不是太早,不应单纯从年龄上看,而要从心理发育成熟的程序来判断。青春期既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又是性心理发生变化、对异性产生爱慕好感从而渴望结交知心朋友的时期。如果对爱情的真实含义有深刻理解并具有了爱的能力,又能处理爱情和学业的关系,并决心把爱情之树栽培到收获的季节,承诺并有能力兑现爱情带来的义务和责任,那么此时的爱,就不算早。反之,则可视为早恋。人处于中学阶段的学生们来看,要达到上述要求实属不易。他们一般没有条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中学生异性之间的感情经历往往是处于一种把异性理想化、为排解性压力和寂寞感而眷恋异性的阶段,表现出朦胧的、不确定的性爱意识。他们披此依恋虽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多半是对友谊的需求、对异性的好奇、对陪伴的渴望,并加上浪漫幻想的多重混合的心理活动。
虽说这种恋情与成熟的爱情同样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情感表现,但成持久而真实的爱情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早恋往往难以持久,缺少承诺,大多是没有结果的;
②早恋多半是不理智、不成熟的选择,又加进了自己的幻想和情绪冲动,更容易造成过度狂热和痴迷,从而影响学习,这一点在女孩子方面表现更为明显;
③早恋在遇到波折——感情转移、争吵、分离等情况时,易于产生偏激行为,如殉情、恶性报复、离家出走、患忧郁症等;
④早恋发于青春期性躁动期,被一种朦胧的性爱意识主导,少男少女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和理智,自我约束力较弱,有可能在一时的性冲动之下,稀里糊涂地发生并非自愿的性关系,更难以承担这种关系造成的怀孕、堕胎的严重后果。正因为这些,所以我们说早恋有害,而家长和老师也为中学生的早恋担忧。
我国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这样教早恋的青少年:每个人,无论男女,到了一定年龄是要谈恋爱,要过家庭生活的。但是,如树上的果子,是熟的好吃,还是生的好吃?象我们这里的杏子,要是没成熟就摘下来好吃吗?人也象果子,要长得成熟,有了学问,会做工作,又有养育子女的能力,就好比果子熟了,那时就可以得到真正的幸福了。要是书还没有学习好,工作能力没有培养好,谈恋爱会有好处吗?陶老的话对我们是很教益的。
当然,也应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有的人只要一看见男女在一起,不分青红皂白,就斥之为早恋。这也是非常不公正的。首先说,异性间的相互吸引、爱慕,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其次,异性间的交往也是自然的,甚至是十分必要的,它有益于少男少女的身心成长,角色训练,发挥潜力与特长。男女生在交往中,学会与异性相处的艺术,为他们今后的、择偶、婚姻打下基础,也可以说是一种未来生活的准备吧。至于在交往中,披此产生好感,在一时的冲动之下,偶尔发生了接吻、拥抱或其他身体接触行为,旁人不必大惊小怪,自己也不要产生负罪感或忧心忡忡。只是应当注意增强自我控制和调适能力,把握住分寸,尽量不要发生此类行为,因为肉体的接触会进一步加剧本能的性冲动,把握不住就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同时,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集体活动、体育锻炼以及和其他同学的交往中,这样自然就会顺利度过青春躁动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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