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不能算是个不懂礼貌的孩子,但偶尔的,也会有莽撞冒犯家长的行为发生。今天从《铁梨花》剧组面试回来,大概因为路途较远,她身体本来又有点不舒服吧,到家后一个劲地抱怨累。贝妈嘟囔了几句,意思是“既然如此,当初就不该去”之类,竟把贝贝惹急了,冲着贝妈就嚷“你烦不烦”。
下午到剧组见了导演、副导演后,贝贝和我们都意识到,她应当不是人家合意的人选。选上选不上,贝贝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在意,但贝妈从始至终的勉强态度让贝贝很不开心,她希望妈妈能够支持她,至少不要抱怨。贝妈有些幸灾乐祸的指责,让贝贝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发作起来。本来贝妈要奋起回击,被我用眼神制止。等贝贝用恢复了平静的语调再找我说事的时候,我这才开始“追究”她刚才的过失。
贝贝的问题,在于其过度的自以为是。而根源,恰恰可能是我们家长的教育失当。对于贝贝,我特别希望她有自己的主见,而我批评她时又特别注意火候和分寸,本以为这样做有利无弊,谁料想,这两个“特别”,成也是它,败也是它。说“成”:贝贝个性舒展、主见鲜明,让我欣喜;同时由于我批评她时比较讲究方法,她基本能够态度平和地接受我的意见,双方沟通比较顺畅。说“败”:培养主见,本意是想让她自信,无意间却导致了她些许的自负;我批评讲求方法,却让孩子对他人其他方式的批评抵触情绪颇大,且反驳起来振振有词——“你根本不懂我的心理”。
我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于是从以下几方面给贝贝讲道理:
一是可以坚持自己的主见,但不能轻易否定他人意见。作为十二三岁的孩子,无论自认为多么聪明多么成熟,其实真正懂得的道理还是有限的,所经历的事情也是有限,不要盲目地认为自己什么道理全明白,更不要轻率地认为别人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二是可以不同意他人的意见,但不能阻止其发表观点。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人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决不能因为对方的意见不合自己的心意而剥夺对方发表意见的权利,在争论中让对方闭嘴,实际上反映的是自己的粗鄙与狭隘、狂妄与自卑。
三是可以开诚布公交换想法,但不能闻异议情绪冲动。人与人之间意见不同是正常的,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没有正常沟通交流的途径与方式。听到不同意见,一般人的直观感受都会不大舒服,如果能够耐着性子听,无论意见对错,都会对自己有所帮助;而如果暴跳如雷大光其火,那么就等于彻底堵死了自己获取意见的渠道,结果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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