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这个标准的过程中,家长往往会遇到两方面的困难:一是孩子将会每时每刻都按照家长们的命令行事,从而失去自己作决定的锻炼机会;二是当他们面对由于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并束手无策时,他们会继续完全依赖家长,这样就无法培养自立能力了。
有的家长无法严格遵守他们制定的规定;有些家长因为自己从小受到很严格的管教,因而对此痛恨不已,决定绝不约束自己的子女,绝不给自己的孩子制定任何规定,从而使得他们对孩子过于仁慈溺爱。尤其在所谓的上层社会中,这类家长比较多。他们不知道,他们对孩子的过度放任,使孩子不知道什么是约束,什么是遵守。同过度管教一样,过度放纵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没有规章制度约束的孩子,会为他们的行为背负难以承受的后果。在今后的人生中,他们会由于个性上的种种缺陷吃不少苦头。
孩子都希望父母有威信、可以给他们忠告,如果父母做不到这两点就很难和孩子相处好。当然,父母最该做的,是好好爱自己的孩子,帮助孩子树立信心和安全感,让孩子觉得自己在家里是被认可、被接受,甚至是必不可少的。这些都是帮助孩子树立纪律观念的基础,不然,大人就只能依靠外部施压来管教孩子了。如果孩子犯了错并受到惩罚,那么家中原有的和谐肯定会被暂时打破,但是千万别让孩子有一种因为自己的行为而遭到抛弃的感觉。如果一个三岁的孩子对父母说“别总皱着眉头,我不会再那样做了”,实际上他是想说“别因为一次错误就一直对我板着脸”。
对任何孩子而言,得到他喜爱的大人的认可非常重要,所以父母和老师惩罚孩子之后应当尽快与之“和解”,而不要让惩罚一直继续,或是反复责备、批评,要让孩子觉得,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大人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的。尤其是对于那些父母不在身边并因此失去安全感的孩子,取代他们父母位置的人应该反复不断强调:大家依然爱他们、接受他们。这些只有三四岁的没有父母关爱的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幼儿园,他们都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自由玩耍、享受时光、展现自我。比如,在学校,他们的内心会极力促使他们去讨好老师。其他的孩子,只要获得老师偶尔小小的表扬就可以高兴一整天;而他们,渴望的是不断地被认可、被赞扬。这样表现是因为,虽然他们在家里感受不到爱和安全,可是他们并不放弃,他们希望通过自己完美的表现来赢得大人的爱。尽管孩子取悦家长是种正常的表现,但这不应该成为他们生活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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