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
联 系 人:招生办
学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本科专业类中排名 500,地区排名 500。
主要有法学专业课程、法学培养目标、法学就业措施等信息。
法学(英语)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四年制)法学(英语)专业于1985年设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能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又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或其他相关工作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同时本专业的学习也将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是“专业强、外语精、视野宽、复合型”。
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总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冲突法、国际刑法、国际民商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人权法等。
同时,学院还长期聘用外籍教师用英语开设英美法律制度、比较法等法律专业课程。
英语语言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视听说、英语阅读、高级口译技能、英语写作、英语语言国家概况、翻译理论与实践等。
学院鼓励学生在修完必修课程后参加英语第二学位课程。
毕业生就业方向:近年来,学院法学专业每年约有数十名学生被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约有15-20名学生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名校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剑桥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法学院等。
其余学生就业去向为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外资企业、银行及外交部、商务部、新华社等。
上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4号),上外于2012年10月获批“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上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旨在充分利用上外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优势和特色,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的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
实验班每年从一年级学生中择优选拔组建,实行“中外联合培养”、“校内外联合培养”和“三导师制”,课程设置突出国际化、复合型、实践性特色,由外籍专家参与培养,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
实验班建有多元化涉外专业实践基地,国际交流项目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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