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法生活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丰富多采的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写作材料,而且为我们提供了生动鲜活的关于写作形式与写作技巧的深刻启示。例如,巧合与悬念,往往是某些生活事件展示在人们面前时固有形式或“手法”;对比与映衬,常常是构成大自然优美景观及“艺术”美感的重要因素和“手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圆缺”,人生和自然的规律中寓含着曲折美、变化美、节奏美;“蝉鸣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常见的景象中包含着动与静相反相成的艺术辨证法则……因此,我们学习写作技巧,必须首先向生活学习。只有勤于观察生活,深入体验生活,才能使自己的写作技巧真正得到提高。
(二)阅读、借鉴
即从古今中外的优秀文章(以及音乐、绘画等艺术形式)中汲取营养。凡优秀的文章,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程度都较高,其写作技巧往往是娴熟而又富于创造性。多读优秀的文章,在注意思想内容的同时,注意其写作技巧,看作者是运用哪些来表现思想内容,实现写作意图的,并且分析这些写作手法的具体运用情况及其所取得的写作效果。在此基础上,还应结合实际(写作者自身的思想和艺术修养的实际与题材和表现对象的实际)进一步思考,看哪些手法可以“拿来”,经过改造为我所用。这样,久而久之,潜移默化,自己的写作技巧,自然会有所提高。
(三)经常练笔
这是具有本质意义的技巧“操作训练”。清人唐彪写道:“谚云,‘读十篇不如做一篇’。盖常作则机关熟,题虽甚难,为之亦易;不常做,则理路生,题虽甚易,为之则难。沈虹野云:‘文章硬涩由于不熟,不熟由于不多做。’信哉言乎!”多写才能熟,熟才能生巧,这是不可更易的规律,任何企图改变或超越这一规律的人,永远也掌握不了写作技巧,永远也写不出好文章。只有经常写,反复写,才可能在写作者身上固定下一个写作技巧的“概括化系统”,一个“自动化的”写作“行动方式”。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懂得那些语言艺术大师们为什么谆谆劝诫“我们大家都应该写、写、写,写得尽量多”了。
写作技巧的掌握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技能”阶段,一是“熟练”阶段。“技能”阶段,是无法之中求有法,能过观察、体验、多读、多写,学习并掌握了一些写作的基本手法,且能将它们运用于写作实践。这是掌握写作技巧的第一阶段。“熟练”阶段,是有法之中求变化。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进而掌握了包括写作的辨证艺术在内的多种写作手法,并能将它们纯熟自如、富于创造性地运用于写作实践。这是掌握写作技巧的第二阶段。古人说:“学诗当识活法。”“所谓活法者,规矩具备,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规矩也。”识得“活法”,并能运用“活法”是掌握写作技巧第二阶段的重要标志。
掌握写作技巧,对写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任何否定写作技巧在写作中的客观作用的观点无疑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把技巧绝对化,走到唯技巧论的极端。因为,决定文章价值的主要因素,还是内容,脱离了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文章的审美价值乃至艺术性,也就不复存在了。这一点,尤其应该引起初学写作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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